(中央社记者戴雅真东京21日专电)日本政府今天修订「防卫装备移转3原则」及运用方针,使得具备杀伤能力的「武器」原则上能出口,据称东南亚等多个国家都对日本的防卫装备充满期待,其中被具体点名的是菲律宾,据传有意采购护卫舰,以强化对中国的吓阻力。 日本政府今天通过内阁会议及国家安全保障会议(NSC)阁僚会议,完成「防卫装备移转3原则」及运用方针修订,取消原先限定于救难、运输、警戒、监视、扫雷等5类型用途限制,允许出口「自卫队法」所定义的「武器」,也就是具备杀伤敌人或破坏物体能力的装备。 移转对象仅限于与日本签署防卫装备与技术移转协议的国家,目前包括美国、英国、澳洲、印度、菲律宾及法国等17国,若加上正在谈判中或尚未生效的国家,未来可能增加至约20国。NHK报导,随着限制被撤除,日本今后预计会与各国针对武器出口展开更具体协议。 其中,菲律宾因为近年来与中国在南海主权问题上的对立加深,为了强化吓阻力,正在考虑采购即将退役的日本海上自卫队Abukuma(あぶくま)型护卫舰。 日本防卫大臣小泉进次郎表示,「希望进一步加强高层推销」,并计划于黄金周连假访问菲律宾,与菲国国防部长铁欧多洛(Gilberto Teodoro)举行会谈,商讨购舰事宜。 此外,据传印尼也有兴趣采购日本的潜水舰。 小泉在内阁会议后记者会上表示,「这次修订有助于强化同盟或同志国的吓阻力与应对能力,同时也有助于维持并强化我国的防卫生产与技术基础。今后也将持续依据3原则,在至今坚守作为和平国家的路线下,更加严格且慎重地判断是否进行移转」。 他进一步表示,「我国的防卫装备受到各国不同的需求与期待,也有国家对采购即将退役的护卫舰表现出兴趣。为了地区与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我本人也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国的高层推销。」 根据规定,每项出口案事后必须向国会通报,但由于仅为事后报告,未要求事前批准,被认为约束力有限。 中道改革联合干事长阶猛表示,若在未经国会参与的情况下,由政府毫无限制地进行「武器」出口,恐将动摇和平国家的根本。应该确保由国会体现民意,并发挥制衡作用;公明党代表竹谷敏子表示,对于具有杀伤能力的「武器」出口,目前尚未充分取得国民理解,在政府说明不足的情况下做出这项决定,实在令人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