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吴玟嵘金门21日电)杨姓金门料罗港北码头区围堤造地工程工地主任盗采他处超过1万立方公尺国有地海砂,回填工程使用,金门地方检察署今天表示,杨姓男子涉犯窃盗,起诉求处有期徒刑1年6月。 根据金门地检署发布新闻稿,检方接获警方通报,金门县港务处发包「料罗港区北码头区围堤造地工程」,民国114年8月29日被发现盗采砂石,检察官指挥警方、岸巡等组项目小组侦办。 检方表示,在金门县政府配合下,会同相关单位会勘现场,过滤监视器画面及陆续传唤多名证人后,查悉杨姓男子由于砂源不足,未达契约预定设计高程而无法办理估验计价。 检方说,杨姓男子未向主管机关申请土石采取许可,派挖土机到金县府管理,位于金湖镇新头段某国有土地挖海砂并集中放置,再调派数辆砂石车载运海砂到料罗港区北码头区围堤内回填使用。 检方表示,期间共计载运791趟次,合计窃取海砂共约1万1074立方公尺,严重破坏珍贵国有海砂资源,企图获取港务处堤后回填料新台币343万2940元工程费用。 检方说,日前侦查终结,就杨姓男子涉犯中华民国刑法窃盗罪嫌依法提起公诉,并审酌对国土资源及海岸环境产生重大不良影响,侵害法益非轻,具体求处有期徒刑1年6月。(编辑:李明宗)1150421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