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中士孙楚荃被控以手机拍摄国家军事机密交付他人8次,获取新台币6万7770元,遭高检署起诉求刑12年。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依贪污收贿3罪,判刑12年;另裁定5月4日起延押2个月。 台湾高检署起诉表示,孙楚荃于民国110年6月28日至111年12月27日于陆军马祖防卫指挥部某地区支持营运输连服役,担任中士运输士期间,受暱称「百威」、「云哥」、「JACK JACK」等人利诱提供任职单位内可取得机密数据,并约定以新台币或虚拟货币为报酬;孙楚荃以手机拍摄国家机密及军事机密相关数据后发送泄漏予「百威」、「云哥」、「JACK JACK」等人。 台湾高等法院今天认定,孙楚荃因积欠债务及贷款,受在Telegram认识的网友「百威」、「云哥」、「JACK JACK」利诱,陆续在运输连调度室以电脑使用军网打开系统后,下载属于「极机密」及「机密」级的国家机密亦属军事机密的文书及电磁纪录,并以其持用的手机翻拍后,再陆续以Telegram发送这些数据给「百威」、「云哥」、「JACK JACK」共计8次,并获取报酬3次共计新台币6万7770元。 高院表示,孙楚荃时任现役军人,对国家负有忠诚义务,且所取得数据对于国家具有高度机敏性及重要性,竟为获取个人不法利益,下载机敏数据并交付他人,危害国家安全及社会安定非轻,甚至收取对价,破坏公务员官箴及军人武德非微,行为构成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陆海空军刑法交付军事上应秘密的文书、电磁纪录罪,从重以贪污收贿罪论罪。 高院合议庭考量,孙楚荃于侦查中虽曾否认部分犯行,但在高院审理时已坦承全部犯行,非无悔改意思,审酌他并无贪污或泄密的类似前科,犯罪行为对于公务员廉洁自持、澄清吏治的危害程度等依贪污收贿罪3罪,判刑12年,褫夺公权6年。可上诉。(编辑:张铭坤)1150421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