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黄丽芸台北14日电)有多名网友今天发文表示,毒品芬太尼已出现在台湾,且附上1男行动犹如僵尸影像,提醒大家注意;警方表示,经初步盘查并无异样,后续将持续关切。 毒品芬太尼在美加地区盛行。有多名网友在社群平台脆(Threads)上发文表示,「有小孩的家长、要多多注意一下,毒品芬太尼已经出现在台湾了」、「我以我在旧金山欸~我在台北,但他可能飞去旧金山了啦」,且还附上相关影像及照片,可见一男子站在街头且型态犹如僵尸般。 对此,台北市警察局万华分局回应表示,辖下龙山派出所员警今天凌晨1时许运行巡逻勤务,于环河南路二段35巷口发现有名男子伫立路旁,随即上前关怀询问。 据悉,面对警方询问「你还好吗」,此男仅说自己想回家,正在等出租车。 由于对答过程并无异样,警方初步观察男子无相关不法行为后便离去。 因事发地点邻近学校,市警局大同分局也说,经查尚未接获有关学校周边疑似吸食毒品相关报案,已主动加强学校及周边区域巡逻,并与校方保持联系,以确保学生及民众安全。 刑事局毒品查缉中心副大队长郑伟豪下午接受媒体联访时表示,针对网友所上传影像,经初步了解,当时辖区员警就有到场了解,初步盘查并未发现毒品征候与相关器具,所以予以放行。 他说,根据警方初步统计分析,芬太尼在国内盛行率仍偏低,目前仅查获台南市有一案件证物内含有芬太尼,此毒品在国内并未大规模流行,警方会密切掌握相关毒情、查缉侦办。 郑伟豪表示,自民国87年公告修正「肃清烟毒条例」为「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时,就已将芬太尼列管为第二级毒品;并于110年完成一次性毒品列管进程,将芬太尼类似物共20项均列为第二级毒品管制;另111年曾接获美国在台协会(AIT)请求协助管制芬太尼相关前驱化合物,于111年公告列管2项第四级毒品先驱原料。 据了解,警方后续将再持续关切,以厘清相关疑义。(编辑:陈仁华)1150414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可拨打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专线0800-770-885,寻求戒瘾信息及专业协助。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