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苏木春台中15日电)南投县露营区老板谢男不满张姓员工,113年5月间率其他员工凌虐张男致死,谢男一审被依伤害致死罪判14年6月。经上诉台中高分院审理后,今天改判10年6月,可上诉。 依据检方起诉书内容,谢男为南投县中寮乡永乐路「合乐露营区」经营者,是死者张男的老板;谢男因不满张男生活习惯和工作态度,于民国113年5月11日在露营区福利社,伙同其他员工何男、许男、徐男等人,共同殴打张男。 谢男等人不只徒手,还以铁椅、塑料椅、细水管、粗水管、钓竿、电钻底座、美工刀、剪刀等物攻击,4人轮流殴打张男约1小时。 暂时罢手后,众人当天晚间再继续殴打,张男倒地,众人以装死为由,以美工刀刺身体、用盐巴刺激伤口等凌虐方式,企图唤醒对方,但张男仍昏迷不醒;救护人员隔天凌晨到场,张男因头部钝伤引起颅内出血、大脑水肿等原因死亡。检方侦办后,依伤害致死罪嫌将谢男等4人起诉。 南投地院一审审理后,114年7月间宣判,谢男共同犯伤害致死罪判刑14年6月,另3人各判11年6月至14年。 案经上诉台中高分院审理后,合议庭审酌,谢男等4人均与被害人家属成立调解,且部分已赔偿完毕。今天宣判原判决撤销,依伤害致死罪改判谢男有期徒刑10年6月,其余人各8年6月至10年2月不等徒刑,仍可上诉。(编辑:吴素柔)1150415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