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20日电)外界关注美国加工用马铃薯输入检疫相关规定,农业部动植物防疫检疫署今天表示,台美双方多次讨论,同意参考日本做法,输入后若发现有发霉、发芽情况,都必须整颗弃置处理。 防检署发布新闻稿表示,过去美国产马铃薯无论鲜食或加工用,进口时都适用「食用马铃薯输入检疫条件」;由于加工用与鲜食用马铃薯进口后流向不同,台美双方经过基于科学原则的多次讨论,同意参考日本做法,针对加工用马铃薯另订检疫条件,输入后若发现有发霉、发芽情况,都必须整颗弃置处理、不得加工,确保国人食品安全。 防检署表示,2月公告实施的「美国产加工用马铃薯输入检疫条件」,除维持不得罹染8种病虫害的规定不变外,另针对加工用马铃薯添加要求美方强化输出前发芽抑制剂施用进程,及输出检疫须确认无发芽及无土壤等规定。 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农业部说,进口加工用马铃薯茄碱含量须符合不超过200ppm规定,标准与国内供加工用马铃薯一致,采同样食安要求。 防检署说,美国加工用马铃薯输入时,若发现有发芽、腐烂或发霉情形,将通知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依照标准作业进程,直接送往指定加工厂;而货柜一到加工厂,有发芽、腐烂或发霉的马铃薯,都必须整颗弃置销毁,通过边境查验与加工厂选别监管的双重机制,为国内农业环境安全及国人食安严格把关。 防检署说,国际间也采取类似风险管理作法,例如日本针对美国加工用马铃薯进口,在检疫上除要求不得罹染特定病虫害及附带土壤外,也要求施用发芽抑制剂;食品卫生方面,则须符合茄碱及农药残留标准。即使通过边境查验,产品进入日本指定加工厂后,如于选别过程中发现芽体长度超过0.5公分,须将整颗马铃薯分离,不得进入加工产线。 防检署强调,台湾将强化合作机制,从输出前管理、边境查验到加工端监管,层层把关,确保进口马铃薯符合检疫及食品安全规范,维护国内农业生产安全与国人健康。(编辑:吴素柔)115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