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吴睿骐桃园15日电)桃园市政府今天通过「桃园市可负担住宅兴办管理自治条例」草案,预计17日前送交市议会审议,力拚5月下旬通过并于7月报请内政部核定。张善政希望借此提供多元且可负担的居住选择。 桃园市政府市政会议通过「桃园市可负担住宅兴办管理自治条例」草案,桃园市长张善政在会中表示,这是全国首创可负担住宅制度,制度设计具推动住宅去商品化、结合捷运导向开发(TOD)进行选址、优先提供年满25岁未满45岁且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以及通过财务循环机制挹注社会住宅资源等重点。 张善政说,政策自111年提出构想,期间集成都市计划、金融、法律及不动产专业意见,累计召开逾100场研商会议,并经法规会3次审议修正后完成草案。制度设计也纳入捐建、申请、买卖及管理等完整规范,并通过信托机制及必要时政府收回机制,确保住宅资源不流入自由市场。 桃园市都市发展局说,这次立法聚焦落实住宅去商品化,申购价格将以民众可负担能力为基础订定,并强化自住使用原则,创建封闭市场交易机制,确保住宅资源持续提供给有实际居住需求的家庭购买及居住,采取固定价格买卖制度,明定得由桃园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保证买回。 都发局表示,立法采前期信托机制,于符合特定条件后始得移转所有权。并优先照顾青年婚育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