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表示,台东县武陵国小办理校园性别事件调查进程违背法令,台东县政府未积极查明,就认定校方无违失;另外,丰田国中调查足球队教练体罚案,无故延宕审议调查报告等,因此纠正台东县府、武陵国小与丰田国中,应注意改善。 监委叶大华、王美玉今天通过新闻稿表示,武陵国小一名学生曾对另一名学生及学龄前幼童有妨害性自主行为,且性影像已在学生间流传。武陵国小于民国113年间处理此案时,调查进程有调查人员不具专业资格、以学校承办人担任调查工作、调查人员未回避后续学生辅导工作、未保全证据并迳命家长学生删除影像、调查结果未依法通知当事人等违法情事。 监委说,台东县政府未积极查明,就再三宣称武陵国小并无违失,直到监察院取得关键证词后,县府才另行查处并命武陵国小重启调查。然而,武陵国小、台东县府警察局与社会处对这起性别事件竟有不同认定,且县府教育处未即时查悉警政端数据、社会处也疏于即时通知教育处,足认台东县政府行政监督松散,业务横向联系机制失灵。 两位监委调查指出,武陵国小于112年至114年间,发生高达72件大量匿名或冒名检举多名教师体罚案。针对部分不成立的事件,经监察院直接约谈当事人,发现相关不实传言竟是该校某名教师不当通过家长传播。而这名教师甚至伪冒家长会委员,陪同且强迫学生拨打反霸凌专线「不实陈诉被其他教师体罚」,后来被记过2次处分。 监委表示,109年教师法修法校事会议新制上路后,历经因匿名检举助长滥诉风气争议,而于今年再度修法需具名检举才能受理。这名教师行为已然伤害教育风气及武陵国小形象,基于「教育人员任用条例」,台东县府未来应对这名教师进行辅导且慎重考虑其职务安排。 此外,丰田国中调查该校足球队教练体罚事件,调查小组建议解聘该教练2年。但校方作成调查报告后,竟因家长压力,一度延宕审议调查报告,并有造成「吃案」负面观感之虞;且丰田国中曾拟以「停聘」取代「解聘」这名教练,违背国民中小学教学支持工作人员聘任办法,均有不当,因此依法纠正。(编辑:林兴盟)115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