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黄国芳嘉义市15日电)夏男被控去年12月间驾车撞死骑自行车妇人,夏男肇逃4日后到案辩称,当时感冒发烧不知撞到人,因肇事车辆曾减速稍停;全案侦结,依过失致死等罪嫌起诉,并建请从重量刑。 据嘉义地检署起诉书,42岁夏姓男子于去年12月19日下午驾车行经嘉义县太保市中山路2段时,贸然向右偏行,直接碰撞同向骑乘自行车的林姓妇人,林妇当场倒地不起,送医急救后,仍于同年月24日声明不治。 嘉检表示,夏男肇事后,当下未留在现场,或通知警方、119救护车到场,迳自驾车逃逸,直到同年月23日才到案说明,并辩称,「当时感冒头痛发烧,四肢无力,并不知道有撞到人」。 嘉检说,经调阅路口监视器、夏男汽车后方他车的行车纪录器画面,在发生事故后,夏男的肇事车辆煞车灯随即亮起,且过14秒后,其后方车辆也有鸣按喇叭,研判夏男已知悉驾车撞到人,但最后仍逃离现场。 检方表示,夏男为工地工人,居无定所,虽经其他车辆的行车纪录器画面,发现事故前,其驾车就左右偏移,惟其事故4日后才到案,无法测得酒测值,加上夏男犯后又饰词卸责,态度非佳,除依过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嫌起诉外,建请从重量刑。(编辑:谢雅竹)1150415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