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郭宣彣新竹县15日电)新竹张姓女子未替具攻击性的宠物黑狗系绳及戴口罩,黑狗在大楼电梯口扑伤陈姓女子致腹部撕裂伤,新竹地方法院依过失伤害罪判处拘役10天,不予缓刑。 新竹地方法院13日判决书指出,去年3月5日,张女在大楼地下室3楼带饲养的具攻击性黑狗等电梯,依规定应由成年人伴同,并以不超过1.5公尺绳炼牵引及戴不影响散热的透气口罩,以防止侵害他人身体,但张女未让黑狗戴口罩,疏于防护。 判决书表示,当时,陈姓女子从电梯内走出时,黑狗扑向陈女,并以前肢碰触其腹部,导致陈女上腹壁撕裂伤。 判决书说,辩护人虽请求法官给张女缓刑,但法官认为,张女从检警侦查到审理期间,对于其自身犯行始终争执不断,不愿坦白面对,可见未反省,驳回辩护人请求。 法官审酌,张女身为饲主应注意对所饲养宠物予以适当管束并使用防护工具,以免无故伤害他人,却疏未注意,致其饲养黑狗扑向被害人成伤,且事后否认犯行,也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最后将张女依过失伤害罪判处拘役10天,不予缓刑。可上诉。(编辑:李锡璋)1150415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