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苏木春台中15日电)台中地检署近日查出,有诈团诱使民众提供电子支付付款码截屏,或用手机分享屏幕侧录付款码诈财,案经警方逮捕诈团6名成员,检方复讯后昨天依诈欺等罪向法院声押获准。 台湾台中地方检察署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检方近期发现,有诈骗集团利用网络购物交易验证的不实话术,或通过假网页、短信、电子邮件,夹带不实链接,诱骗民众提供电子支付QR Code付款码截屏,或诱使民众打开LINE「派对」功能分享屏幕画面,借以侧录付款码。 诈团再将付款码转交车手,前往超商购买游戏点数,再将点数序号回传诈团,以隐匿犯罪所得去向,且相关案件有增加趋势。 案经检方指挥台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雾峰分局、第三分局及乌日分局,成立项目小组共同侦办,并自电子支付公司每日一定金额以上的异常消费数据,取得交易序号及银行机构代码,结合165反诈骗数据库进行比对分析,进而掌握被害人及提款车手身分。 案经检警搜证后,掌握诈团成员江姓、吴姓、李姓、卢姓、王姓、邹姓等6人涉有重嫌。于4月13日持搜索票,对相关被告运行搜索、拘提,当场扣得工作手机7支等证物。 全案经检方复讯后,认定江姓被告等6人均涉犯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刑法诈欺取财及洗钱防制法等罪嫌,且有事实足认为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勾串共犯及反复实行加重诈欺犯罪之虞,有羁押原因及必要,于14日向台湾台中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编辑:谢雅竹)1150415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