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17日电)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教师法修正条文,设置冤案补偿条款,教师在校事会议调查后还以清白,将补发本薪和学术加给。教育部长郑英耀说,修法后能让老师更安心投入教学。 过去教师经调查后,如果没有受到解聘、终局停聘处分,而回复聘任,依规定只会发给本薪,约只有教师所领薪资的一半。教育团体和立委认为这样的作法,使教师在「非自愿停止工作」的情况下,仍遭受不利处分,只能拿到一部分的薪水。 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教师法第25条、第53条修正条文,明定教师于暂时停聘接受调查后回复聘任,将补发停聘期间本薪及学术研究加给(而非只有本薪),自修正公布日施行。 郑英耀出席「信谊幼儿文学奖」颁奖典礼,会前接受媒体联访表示,教师长期投入教学现场,若受到不实指控或误解,遭停聘接受调查。过去制度下,即使最终获得平反,补偿限于本薪,对教师权益保障仍有不足。 郑英耀强调,学术研究加给本就是教师薪资结构的一部分,这次修法明确纳入补发范围,让权益回复更为完整。未来配合相关子法及行政措施,确保制度顺利落实,不仅有助于提升教师职场保障,让教师能更安心投入教学、坚守教育岗位,也能保护学生的受教权。(编辑:管中维)115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