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17日电)台东县府推动光电,今年续办理「补助非公有建筑物设置太阳光电发电系统实施计划」,并进一步结合经济部「家户屋顶设置太阳光电加速计划」,符合资格者可同时申请。 台东县政府财政及经济发展处工商管理科今天通过新闻稿表示,通过推动屋顶型太阳光电,不仅可有效活化建筑物闲置空间,也可减少碳排放、提升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民众除可通过自用电力降低电费支出,也可将余电趸售,创造长期稳定收益,达成节能、减碳与经济效益多重目标。 工商管理科表示,115年度持续办理「补助非公有建筑物设置太阳光电发电系统实施计划」,并进一步结合经济部「家户屋顶设置太阳光电加速计划」,打造中央与地方资源集成的补助机制。 两项计划相互搭配,符合资格者可同时申请,有效降低民众建置成本,加速屋顶型太阳光电设置普及,请有意申请民众备妥数据尽早提出。 工商管理科表示,考量台东地区地理条件与市场规模,建置成本相较西部地区偏高,借由补助机制结合中央奖励,将有效降低初期投资负担,放大政策效益,带动在地绿能产业与能源转型发展,形成政策推动的加乘效果。 工商管理科提醒民众,补助采申请案件先后顺序审查,并受年度预算额度限制,经费用罄即停止受理;县府补助受理期限至10月31日止,经济部加速计划则至11月27日止,建议有意申请民众及早规划、备齐相关文档提出申请,以确保补助资格。(编辑:陈仁华)115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