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郝雪卿台中17日电)台中市林姓男子将手机门号出售获利新台币1000元,结果门号成为诈骗集团作案工具,致1名女子被骗4330万元,台中地方法院判林男需全额赔偿,全案可上诉。 根据检警调查发现,林男于前年2月将自己申办的手机门号卖给不明人士获利千元,结果门号遭诈骗集团使用,向被害女子谎称帐户涉洗钱需配合调查等理由,要求监管被害人财产,致被害人掉入假检警诈骗陷阱,陆续导出多笔款项,累计导出4330万元才惊觉被骗。 林男出售手机门号外,检警表示,前年底还在脸书刊登贩售假广告,诱使买家汇款6860元后即封锁对方。 台中地方法院认为,林男为蝇头小利出售手机门号,助长诈骗行为外,又涉及网络诈欺,虽坦承犯行与被骗买家和解及赔偿,但对于因其出售门号遭诈骗4330万元的被害人迄今未赔偿,依帮助诈欺取财罪及网络诈欺罪,分别判处6月及7月徒刑。 由于被害女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求偿,认为林男提供门号促成诈骗得逞,要求全额赔偿损失,案经地院民事庭审理后认为,林男明知手机门号交付他人可能被用于诈欺,仍然为之,与诈团形成分工合作关系,属共同侵权行为人,且未到庭,也未答辩,视同自认,因此判赔4330万元,全案可上诉。(编辑:李淑华)1150417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