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谢君临台北16日电)男童「剀剀」遭虐死案,儿福联盟陈姓社工涉3度窜改访视纪录,北检依过失致死等罪起诉,陈女则否认犯行。北院今天依过失致死罪判陈女2年徒刑,伪造文书部分无罪。可上诉。 1岁10月男童「剀剀」遭虐死案,台湾高等法院今年1月27日判处保母姊妹刘彩萱无期徒刑、刘若琳有期徒刑18年。台北地检署查出,儿盟陈姓社工3次访视男童后,明知异常却未如实写访视纪录,民国113年8月间依过失致死、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等罪嫌起诉陈女。 台北地方法院历时1年半审理,今天依过失致死罪判处陈女有期徒刑2年,尚未说明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及量刑理由。 而在今天上午宣判前,已有大批民众于法院外集结,等候宣判。(编辑:李锡璋)1150416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