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苏木春台中16日电)在空军服役的林姓男子为偿还债务,5年前以手机拍摄火箭军部署图等照片,转卖给不详人士。一审认定未达机密判无罪,案经上诉,台中高分院更一审今天改判他2年,可上诉。 林姓男子遭控于110年9月间,担任空军防空暨飞弹指挥部车辆驾驶兵期间,为筹款偿还债务,经军中同事介绍,通过通信软件认识真实姓名年籍不详的「安信何经理」。 林男希望对方代为解决新台币14万元债务,「安信何经理」要求发送「是否能提供爱国者技术手册或装备参数类」、「爱国者分布图」等军事机密消息。 林男于同年月间,利用到旅部参谋办公室等待参加惩处人事评议会机会,着手拍摄摆放于办公桌上的「600浬内中共空军、海军航空兵及火箭军主战兵力部署判断图」、「空军防空暨飞弹议题研讨会议纪录」、「空军防空暨飞弹指挥部议题研讨与会人员名册」等军事消息照片,发送予「安信何经理」。 「安信何经理」收受后,转帐4000元至林男的邮局帐户。全案因民众拾获林男的手机,送交苗栗县警察局苗栗分局处理,警员为查明失主身分而查阅手机数据,发现涉有收集军事机密,协请宪兵指挥部台中宪兵队调查。 台中宪兵队于111年12月间通知林男到案移送,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台中检察分署侦办后,依陆海空军刑法收集军事机密未遂罪将他起诉。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一审审理后,经军方鉴定相关数据不具机密性,于112年12月间判林男无罪。经检方上诉后,最高法院认为,原判决未详加查证,迳认本件属不能未遂,而谕知被告无罪,发回更审。 案经台中高分院审理后,今天更一审宣判原判决撤销,改依泄漏军事机密未遂罪判他2年,全案可上诉。(编辑:张雅净)1150416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