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沈佩瑶台北15日电)卫生福利部长石崇良今天表示,「美国马铃薯发芽或腐烂也可进口」说法是断章取义,输入前应符合检疫证明、施用发芽抑制剂,加上边境、加工场所等把关,并非未经筛选就能进口。 石崇良今天上午出席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就美国贸易代表署(USTR)发布2026年「贸易障碍报告」(NTE)等议题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询。 有关开放切片马铃薯带芽(或腐烂、发霉)进口一事,石崇良会前接受媒体联访时直言,「发芽或腐烂也可进口」的说法,「有点断章取义」,该段文本只是相关规范中的叙述,并非进口的前提条件。 他解释,制度从源头就开始把关,所有加工用马铃薯在输入台湾前,皆须符合检疫证明,且要施用发芽抑制剂,达到一定检疫标准后,才可进入台湾,并非未经筛选就能进口。 「即使产品进入台湾,在海关仍会进行检查。」石崇良指出,若在运送过程中,出现部分发芽或腐烂情形,也不是直接进入市场,而是先做特殊处置,例如先封存,再送到加工场所进行剔除,不符合规定的部分不会被使用。 此外,石崇良强调,若整批品质问题严重,仍会整批退回,并不是全面放行;只有在「部分」出现问题的状况下,才会采取局部剔除方式处理。 农业部动植物防疫检疫署长杜丽华在会中答询时表示,相关制度并非全面放宽,而是在既有架构下回应国际贸易要求,同时通过前端检疫、过程查验与后端处理,维持安全与风险控管。 杜丽华说,面对美方贸易谈判中的要求,我方依据国际规范及风险评估,调整检疫条件,并非单纯放宽限制。 杜丽华表示,已公告的检疫条件,仍维持对8种病虫害的管理强度;并添加要求美方在出口前,强化发芽抑制剂施用进程,同时确认无发芽、无土壤,且检疫证明须注明仅供加工用途;进口后若发现有腐烂、发霉或发芽情形,须在安全防护下,直接送至加工厂进行选别。(编辑:吴素柔)115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