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陈俊华台北15日电)现行征收的「汽车燃料使用费」使用目的是养护公路,基于用户付费原则,此名称与电动车日益增加的趋势明显不符,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市区道路条例」第23条修正草案,将「汽车燃料使用费」改为「公路使用养护安全管理费」。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邀内政部次长董建宏、交通部公共运输及监理司专门委员赵晋纬等人列席,审查「市区道路条例」第23条修正草案。 民进党立委林俊宪提案指出,现行汽车燃料使用费的目的为公路养护、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为因应电动车普及化趋势,以符合用户付费原则,显有征收电动车相关费用的需求,汽车燃料费有正名的必要。 会议进行逐条讨论时,国民党立委张智伦关注,当时为鼓励民众使用电动车,因此不征收燃料税,修法后电动车的相关税制是否会受影响。 内政委会召委、民进党立委李柏毅说,此案不是为了要收税,而是要正名,把汽车燃料使用费改为实际上的公路养路费用。去年立法院会通过修正使用牌照税法、货物税条例,将电动车免征牌照税、货物税优惠延长到2030年底,今天的讨论没有要征收汽燃税。 董建宏表示,道路费用征收部分,因为现在电动车不需征收燃料费,未来改为「公路使用养护安全管理费」后,因为电动车也有使用公路,「用户付费」就要负担相当比例的费用。 董建宏说,为达成国家2050净零碳排目标,如何合适、合理的比例分担,会再跟交通部讨论。今天修正条文跟课税没有关系,课税要跟财政部、交通部讨论,今天只是正名,费用就是由统筹分配款拨给地方政府的公路养护单位专款专用。 赵晋纬表示,去年立法院通过修正公路法,将汽车燃料使用费正名为公路使用养护安全管理费,本质是道路使用费,现在汽燃费征收是按照车种、排气量、燃料别征收。为鼓励使用电动车,因此免征汽燃费,但随电动车越来越多后,既然有使用道路,就要征收相关使用费。 赵晋纬说,未来要怎么征收,交通部已经请运输研究所进行研究,会再跟财政部讨论,道路使用费就是有用路就要付,征收方式如何更合理,会再充分考虑大家的意见。今天修法后电动车仍然免征公路使用养护安全管理费。 初审通过条文,将筹措市区道路修筑、改善、养护经费的来源,从现行「汽车燃料使用费」改为「公路使用养护安全管理费」,并由公路主管机关统一征收,分配比例由交通部会商内政部办理。(编辑:万淑彰)1150415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