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8时54分,台中市消防局接获报告,指雾峰区吉峰派出所发生创伤救护案件。一名56岁林姓警员被发现下巴处有疑似枪伤,随即被送往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抢救。台中市警局雾峰分局确认此为持枪自伤案件,并表示初步了解无外力因素。鉴识小组已到场采证,并将调阅监视器以厘清事发经过。该警员担任分局行政组的警用装备承办人,工作认真。分局将为同仁安排心理咨商及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