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地政局自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针对民国115年度(2015年)逾期未办继承登记的不动产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公告。此次公告包含4653笔土地及594栋建物,涉及1490位被继承人,若以民国115年公告土地现值计算,总价值约新台币109.8亿元。地政局长曾国钧指出,许多民众因不熟悉法规或家族意见分歧而延迟办理继承。依据《土地法》规定,继承开始超过一年未办理登记,经公告三个月后仍无人声请,将由政府列册管理15年。逾期仍未声请登记者,将移请财政部国有财产署公开标售,所得价款保管10年后若无人申领,最终归属国库。地政局建议,若继承人数众多或意见不一,可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代表,先申请登记为全体继承人「公同共有」,此举可避免进入列册管理进程并防止财产流失。办理继承登记如有疑问,可洽询各地政事务所服务窗口,或寻求地政士、律师、公证人等专业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