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谢君临、林长顺台北14日电)民进党前立委陈欧珀被控收贿、诈领助理费,犯罪所得874万余元,遭北检起诉求刑24年2月。台北地院今天依贪污等罪判陈16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可上诉。 台北地检署表示,待收到判决之后再研议是否提起上诉。 北检起诉指出,陈欧珀涉嫌自民国105年1月至112年7月间,藉立委职权,以召开协调会、公开质询等方式,提出多件法案或修正法案护航业者,并借此收受不正利益总计新台币463万余元。 检方也查出,陈欧珀涉嫌自101年2月1日至111年11月30日间,浮报多名公费助理薪资,助理再将浮报款项以现金领出,作为办公室零用金,以及依陈欧珀、徐慧谕夫妇指示使用,总计诈取411万余元。 北检去年8月间依贪污治罪条例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及不正利益罪、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洗钱防制法、公益侵占等罪起诉陈欧珀、徐慧谕等16人。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审宣判,依贪污等罪判陈欧珀有期徒刑16年,陈妻徐慧谕4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尚未说明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及量刑理由。(编辑:张铭坤)1150414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