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陈俊华台北13日电)民众党中评委陈宥丞今天表示,民众党中评会委员一致决议,开除立委李贞秀党籍,即日起生效。他说,李贞秀曾将辞任不分区立委当作对价,「要求必须有特定金额给她个人做补偿」,重创民众党形象,因此予以除名处分。 陆配李贞秀身陷国籍及立委资格争议,日前直播又提及新竹市长高虹安拿民众党创党主席柯文哲新台币700万元,遭移送民众党中央评议委员会裁处。 民众党下午召开中评会,李贞秀约在下午2时15分到场说明,并在3时30分离开。民众党中评委、台北市议员陈宥丞会后受访时表示,经过中评委一致出席,明快、果决地一致性认为,李贞秀必须予以除名处分、即日起生效。 陈宥丞指出,经调查,李贞秀违规事实包括诸多言论严重影响党誉、破坏和谐,且连续性违纪;让大家最难过、最不能接受的是,李贞秀视国家公职、支持者托付于无物,在4月7日会议中,明确将辞任不分区立委,当作一个对价,「要求必须有特定金额给她个人做补偿」,已严重违反国家公职伦理。 陈宥丞说,李贞秀今天在中评会也非常坚持,确实有以获取金钱作为换取辞任不分区立委的前提,中评会认为李贞秀相关行为已重创民众党形象;任何公职都不可以被交易化、对价化,已严重侵犯民众党政治诚信原则,影响党的清廉品牌、社会信赖,因此予以除名处分。 至于李贞秀要求的具体金额为何,陈宥丞说,李贞秀主观认为不会作出任何伤害民众党的事、必须保护柯文哲,但对谈过程中陷于个人主观情绪,认为这样的委屈要有相关对价性,更要有人对她的辞职负责,希望争取有人付出相对应代价,她才愿意离开。 陈宥丞表示,身为民众党不分区立委、台湾的公职人员,「相信这件事情可能是她的文化上面的水土不服,或者对立委职权的不了解」,这件事是在不管任何政党都不可能接受的事情,更是没有办法接受的底线。 陈宥丞说,李贞秀「主观认为她没有要钱」,但客观上面有明确的相关会议纪录,是由立法院党团提供;中评会是依据客观事实、明确证据做出这样的裁示,也禁得起检验。「希望她能够继续跟我们站在一起,而不要转身跟撒旦为伍、更不要跟魔鬼共舞」。 民众党发言人张彤表示,按照纪律评议裁决准则裁决之后,就是即日起生效,「李贞秀委员就不是本党的党员」;立委职务递补相关的行政作业,后续会继续进行。 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73条规定,在就职后丧失其所属政党党籍者,自丧失党籍之日起,丧失其资格,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函请立法院予以注销。由于目前立法院不分区立委女性超过半数,因此李贞秀的席次,将由成功大学法律系教授许忠信递补。(编辑:苏龙麒)115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