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记者王扬舜台北13日电)针对公务员小额贪污案件「情轻法重」现象,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贪污治罪条例」第12条修正草案,对于情节轻微或财物在5万元以下,除现行减轻其刑外,另增订可免除其刑规定,赋予司法机关更多裁量弹性。 近期发生清洁队员把残值不高的回收物送给拾荒妇,被判刑10个月的案件,引发社会对小额贪污案件的讨论。根据现行「贪污治罪条例」第12条第1项规定,「犯第4条至第6条之罪,情节轻微,而其所得或所图得财物或不正利益在新台币5万元以下者,减轻其刑」。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上午并案审查立委赖瑞隆、林倩绮、蔡易余、王鸿薇、翁晓玲、林思铭所提「贪污治罪条例」第12条修正草案。法务部次长冯成等人列席说明并备质询。 林倩绮、王鸿薇、翁晓玲所提修法版本,均增订免除其刑规定,改为「减轻或免除其刑」。 王鸿薇提案案由说明,「贪污治罪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严惩贪污、澄清吏治,近期却发生清洁队员把回收物送给拾荒妇被判刑10个月等案件,虽然目前规定对所得或所图得财物或不正利益在5万元以下者,减轻其刑,但减轻的刑度犹属过重,这与条例的立法目的不同,更有违比例原则。 翁晓玲提案案由提到,现行「贪污治罪条例」就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于科刑上缺乏弹性,并使得部分仅涉小额或无残值财物的公务员,可能承受贪污重罪的刑事追诉,而衍生「情轻法重」结果。 林倩绮修法版本指出,现行规定仅得减轻其刑,产生「小错重罚」的疑虑,因此增列「免除其刑」规定,赋予司法机关更多裁量弹性,兼顾比例原则与社会观感。 冯成指出,林倩绮、王鸿薇、翁晓玲等立委所提版本,与法务部草案方向一致,目前在行政院第3次审议中。经委员会讨论后,全案初审通过,增订免除其刑规定,不须交由党团协商。 此外,涉嫌88会馆地下汇兑案遭通缉的林秉文3月23日在柬埔寨遭枪杀。台湾民众党立委陈昭姿质询提到,林秉文背后牵涉太多党政人士、关系复杂,媒体报导他身中29枪、脸部被砍到面目全非,身分真实性该如何查核。 冯成说,关于案件细节,柬埔寨警方表示尚待调查,真实性部分非常重要,也会慎重处理。(编辑:万淑彰)1150413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