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谢君临台北13日电)王姓民众至「满月甜甜圈」工作1天离职,于社群媒体发布工作场所照片,并声称看到老鼠、东西过期等,挨告诽谤罪;北检考量王男坦承不讳且与店家和解,予以缓起诉,须赔偿70万。 台北地检署起诉指出,王男于民国113年7月间应征进入「满月影像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满月甜甜圈」大安店工作,仅工作一天即离职。 根据起诉,王男离职后在Threads贴文表示:「前两天我去一家位于忠孝敦化站附近的甜甜圈店打工,那天是我第一次去那边打工,也立马想离职,一进门就看到活老鼠被装在塑料袋里面随意放在门旁边,员工休息室里面满满老鼠味,一堆东西都过期了,但还继续用。」 王男并指称,店内「粥都煮一大锅,一直重复使用直到卖完」,咖啡机仅以清水清洗,「咖啡的器具并没有拆开洗过,我一打开满满的都是垢」;另称皮蛋为「几个月前叫的」,半熟温泉蛋则是「一个多礼拜前的东西」,最后以「#花了钱吃过期食品」等标签作结。业者认为,王男言论已严重损害商誉,提出告诉。 检察官调查发现,王男入职时曾签署「员工关系保护办法」,承诺不得对外公开指摘公司;经侦查,王男坦承贴文内容带有情绪性用语,且部分与事实不符,足以影响公司名誉及社会评价,检察官因而认定王男涉犯诽谤罪。 检察官审酌,王男过去并无刑事犯罪纪录,犯后坦承不讳、深表悔悟,且积极与告诉人达成调解,告诉人也同意给予改过自新机会,依刑事诉讼法予以缓起诉1年处分,须赔偿满月公司70万元。(编辑:陈仁华)1150413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