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源于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于民国113年间主动发掘,一名港籍陆男丁小琥与国人张志炜等人,涉嫌替中共在台发展组织并刺探、搜集机密。国防部政战局于内部清查时发现少校杨博智行迹可疑,通报国安单位后,由调查局搜证并报请高检署与台北地检署指挥侦办,并联合宪兵指挥部等单位展开行动。 调查发现,丁小琥受中共军委政治部联系局南宁工作站指示,多次以商务或观光名义来台,从事发展组织及情搜活动;他先吸收退役军官王文豪、谭俊明、张志炜及何圣影为内核成员,再通过军中人脉关系,进一步接触并发展现、退役军人,包括吕芳契、邱翰林、杨千慧及杨博智等人。 丁小琥吸收多人,除搜集机密外,亦企图影响现役军人于未来两岸战事中采取消极不抵抗态度。相关活动资金由丁小琥与张志炜指示陈俊安通过个人或公司帐户导入台湾,总金额达新台币1112万余元,供组织运作使用。 台湾高检署依违反国家安全法等罪起诉丁小琥以及6名现退役军人王文豪、谭俊明、吕芳契、邱翰林、杨千慧、杨博智,共7名被告,并移审台湾高等法院。 台湾高等法院召开接押庭,法官听取检、辩及7名被告意见,部分被告坦承犯行,表达愿意接受法律制裁,部分被告主张患病,请求具保停押。 高院认定7人涉违反国家安全法等罪嫌重大,有逃亡之虞等,裁定7人羁押;另考量杨千慧全部坦承犯行,已无串供之虞,解除禁见,其他6人维持禁见。 高院开庭期间,丁小琥因病获保外医治,今年2月间病逝,高院已判决公诉不受理,其他6名被告涉案部分续行审理,日前辩论终结,4月15日将宣判。 另一方面,台北地检署针对洗钱犯行,依违反银行法及洗钱防制法等罪嫌起诉王文豪、陈俊安,案件现由台北地院审理中;张志炜及何圣影涉犯洗钱罪部分,检方考量2人病逝,处分不起诉。(编辑:黄名玺)115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