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台湾出租车牌照量约10万张、已挂牌约9.3万辆,空车额约6000张。交通部公共运输及监理司司长胡廸琦告诉媒体,出租车主管机关包括直辖市、公路局,目前9成出租车集中在六都,近期有出租车司机反映仅为取得1张牌照,却须支付新台币30万、35万元费用,很不合理。 她说,原以为是个案,后来发现并非少数,而出租车牌照本应是无价,但部分车行手握这些牌照,变成有价转让。 胡廸琦表示,民国87年修正公路法后,依规定地方政府应依人口比例、道路的面积试算出租车牌照并做发放,但地方政府可能基于某些因素,几乎未进行定期检讨,导致市场供需失衡,加上车行握有空车额,且在牌照空缺数量信息不对等,也让驾驶人感觉经营条件不公平。 胡廸琦指出,台中地区令人有点担心,有驾驶被收取30万至35万元挂牌费用,其他县市也有出现收取1万至10万元状况,除了挂牌费外,还有些不良车行会通过不同名目收费,例如强迫向特定公司贷款或买车。 针对空车额「汰旧换新」展延规则,胡廸琦指出,3年到期后可展延一次,多数县市可展延8年,而高雄甚至可展延10年。 对于多数地方公路主管机关长期未检讨合理牌照数量,导致产生空车额遭车行把持问题,胡廸琦表示,交通部已于3月24日发函要求各公路主管机关,定期公布车行空车额,协助媒合有需要牌照的驾驶人,以加速车行发布闲置空车额,并通过审议会机制,确实审查车行保留空车额的展期申请,及定期检讨辖区内出租车合理牌照数量。 胡廸琦指出,对于车行目前在靠行契约约定外,向驾驶巧立名目收取费用,或通过指定购车、贷款及保险等方式不当牟利方式,将修订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明确禁止,并且明定靠行费收费基准须提报公路主管机关登载网页,使收费信息透明化,预计4月召开会议,若一切顺利,希望上半年通过,违者可罚9000元到9万元,甚至停止部分营业和废止营业执照。 另外,为配合114年12月19日公路法第39条之1修正放宽通用出租车牌照数量发放原则,交通部指出,未来将借由适度增加通用出租车牌照供给,并朝牌照需用即领、无用收回的方向进行管理。 交通部表示,后续并同研议个人出租车牌照松绑机制及商用电动车推动计划,检讨相关法规与管理机制,强化车队管理,除提升无障碍运输服务供给外,并扭转车行过去将出租车牌照视为有价资产的错误认知。(编辑:李亨山)11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