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明治去年10月2日下午在苗栗市住家施用毒品后,萌生随机杀人念头,将菜刀捆绑于左手再骑车外出,先后攻击刺伤2名国小学童及林姓男子,犯案后返回住处一度与警方对峙遭逮捕。 案经苗栗地检署侦结,以邱明治涉犯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杀人未遂(2次)、杀人未遂(1次)、公共危险等罪嫌起诉,具体求处无期徒刑。 苗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一审判决,合议庭审酌犯罪情状事由及被告前科纪录、犯后态度,兼衡人格特质、刑事政策及犯罪预防等因素,就所犯杀人未遂罪、成年人故意对儿童杀人未遂罪,各应量处中高刑度,于法定30年有期徒刑上限内,定应运行有期徒刑29年。 对于判决结果,林姓男子妻子接受媒体电访直言「很不满意」。她说,邱男被判刑29年,等于服刑一半约14年就可以假发布狱,这样对社会大众一样造成很大的恐慌,原本期待是判无期徒刑,将与律师联系研议上诉。 林妻指出,丈夫右前胸、左下背都有深度穿刺伤,并气血胸、横膈膜及肝脏撕裂伤等,伤势严重,差点没命,目前虽然大致复原,但肺部功能还是没有恢复得很好,会不自觉一直咳嗽。 她认为,此案是社会高度瞩目案件,案发后其他县市也出现连锁效应发生随机伤人案,没有重罚难以达到吓阻效果,也会影响社会民众对司法的信赖。 另外,案发时英勇从凶嫌刀下抢人,护着受伤女童奔逃求救的教会黄姓女老师,对于判决结果表示,尊重司法,也盼政府部门加强追踪犯罪加害人行踪,不要让类似案件重演。 苗栗地检署表示,因尚未收到判决书,待收到判决查看理由后,将研议是否提上诉。(编辑:萧博文)1150407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可拨打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专线0800-770-885,寻求戒瘾信息及专业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