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自称来台8次的马来西亚旅客,日前在「爆料公社」中表示,今年通过「台湾爱玩客 Taiwan Travel」包车服务安排行程,却遇到司机态度不佳等状况,让她有不好的旅游回忆。观光署表示,依照发展观光条例第27条规定,招揽或接待观光旅客,并安排旅游、食宿及交通,为旅行业务范畴;非旅行业者不得经营旅行业业务,违反者可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有关马来西亚旅客一案,观光署表示,3月下旬有陈情人向观光署反映,但经查看,其提供相关脸书贴文链接帐号已关闭,无法查看贴文内容,且未有其他可识别被检举业者的相关数据。观光署已函请陈情人,提供疑涉违规的相关事证数据;但截至4月7日,仍未接获陈情人再提供该包车具体事证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