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订于8日排审攸关18岁公民权的「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以及「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等案。 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台湾青年世代共好协会、台湾青年民主协会、台湾青年思潮协会、台湾学生联合会、台湾一滴优教育协会等青年团体,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 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秘书长张祐嘉表示,自2005年起,民团就合作推动降低投票年龄,从20年前近8成民众不支持,到2022年推动修宪复决取得53%同意票,再到去年底推动立法院共识将「应保障18岁公民权」加载「青年基本法」,一直到现在落实修正相关条文。 台湾青年世代共好协会理事长张育萌指出,2022年曾进行「18岁公民权」修宪,当时虽取得近6成同意,却因修宪极高的制度门槛,最终未通过,显示问题不在于民意、而在于门槛,也因此公投后立法院并未停止讨论,民进党立委钟佳滨曾召开公听会,邀集法学专家厘清,宪法并未明文将选举年龄锁死在20岁,而是通过法律具体化选举制度。 台湾青年民主协会理事长杨姿颍表示,去年「青年基本法」通过,朝野立委都表达支持18岁公民权,也提出选罢法修法草案,仅行政部门对是否须修宪、如何修法有不同意见,目前正在研议中。因此明天内政委员会的询答非常关键,期望能基于既有共识,往前推进、稳健修法。 针对直接修法落实18岁公民权是否违宪,台湾青年思潮协会共同发起人蔡璟鸿指出,公法学界目前主流、稳定见解,已倾向认为宪法解释上有空间,可能「修法即可」,去年也出现法院实务见解支持修法。 台湾学生联合会理事长陈昱仁表示,台湾民法、刑法的成年年龄,都已界定在18岁。随着时代改变,18岁青年的心智年龄已比过去成熟。这也是国际共识,许多国家都已纷纷将成年年龄和选举年龄同步降至18岁。 台湾一滴优教育协会理事长蔡其晔指出,青年基本法要求「2年内完备相关法制」,代表立法院最晚须在2028年总统大选前完成相关法制。青年团体尊重立法院的审议进程,但在选务可行的前提下若能提前完成,让更多青年提前行使公民权,青年团体乐见其成。(编辑:万淑彰)11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