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党去年7月间在民进党部前举办集会活动,时任民众党立委的林国成,涉嫌爆粗口辱骂赖总统,赖总统提起告诉。台北地检署今年2月12日依刑法公然侮辱罪起诉林国成,并请法院从重量刑。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开庭审理时,林国成采无罪答辩,不否认自己曾经说过的话,但主张是因为看到风灾后灾民重建家园非常辛苦,政府所为对不起灾民,再加上当天他在台上时,台下民众有人骂「三字经」,他一时情绪激动无法控制,才脱口而出,不过第一句之后都是讲台语的「打领带」,并非辱骂赖总统。 法官吕政烨问,为何第一句骂「三字经」后,后面都改说台语的「打领带」。林国成说,其实他每一场都是说「打领带」,这是他的底线,不能随群众起舞。 林国成委任律师则说,根据宪法法庭113年宪判字第3号判决理由,限缩公然侮辱的构成要件,尤其政治语言,关系到公共利益,有较高言论自由保护。律师并举民进党立委黄捷在脸书被民众留言谩骂的案例,指言语虽粗鄙,但法院认为与公共利益相关,是可受公评之事。 林国成委任律师表示,虽采无罪答辩,但若法官认为有罪,请考量林国成是针对公共议题发言,也在脸书道歉2次,至今未撤下,予以从轻量刑。 吕政烨于庭末时,询问林国成是否认罪接受罚金新台币1000元。林国成思考后,仍主张自己是针对公共议题评论,而非辱骂赖总统,尊重法官判决。法官定全案于5月5日下午2时25分一审宣判。(编辑:张雅净)11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