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议案内容规定,美国人在登记参加联邦选举时,应证明自己的公民身分,须在投票时出示护照、驾照或出生证明等文档。 法新社报导,但美国许多女性结婚后会改姓,导致她们的出生证明记载与现用姓名不符,必须额外提供证明文档来佐证。同样的问题也困扰跨性别选民,因为出生文档未必能呈现目前的身分。 根据纽约大学(New York University)布伦南司法中心(Brennan Center for Justice)数据,「全美有超过2100万人无法轻易取得这些证明文档。而大约有一半美国人连护照都没有。」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选举法专家哈森(Rick Hasen)认为,「女性与跨性别人士最可能首当其冲」,也包括一些没有护照的低收入工薪阶层。 白宫辩称,此一法案对打击选民诈欺、防止非公民投票至关重要。 目前「保障美国选民资格法案」(Safeguard American Voter Eligibility Act,简称SAVE Act)在联邦众议院共和党的力推之下,已经获得通过,但在参院则面临阻碍,因为来自民主党的阻力太大,恐难以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