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劳动基金炒股案,原订3月26日宣判,因案情须再厘清,合议庭决定再开辩论,并于14日开庭确认于28日、5月5日、12日及26日共计4个庭期,传唤各组被告进行辩论,预计全案5月26日辩论终结并定宣判日。 审判长庭上对被告表示,「法院不是你们的敌人」,哪些话对自己有利、哪些不利,想清楚再开口,合议庭会公正审判。 另一方面,游迺文及宝佳集团前首席执行官唐楚烈的限制出境出海将于21日期满,唐楚烈定期以个案手机自拍脸部向科控中心报到处分也在21日期满。 法官庭上询问检辩及游、唐意见,检察官庭上表示,限制出境出海处分有延长必要,科控部分有鉴于近年被告逃亡现象,请求法院延长续行监控。 游迺文的律师表示,游迺文为家中经济支柱,需抚养双亲及子女,没有国外护照,目前因病持续在医院治疗中,而且定期到警局报到也遵期到庭,没有逃亡必要及动机,请求停止限制出境出海处分;唐楚烈则说没有意见。 二审合议庭日前认定,游迺文、唐楚烈涉犯重罪,仍有逃亡之虞,为确保日后审理及运行进程的顺利进行,裁定自22日起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唐楚烈仍须定期以个案手机自拍脸部向科控中心报到。 全案缘于,唐楚烈、宝佳公司投资主管邱裕元等人为了让宝佳集团利用股价落差,从中赚取差价利润,择定远东百货股票作为标的,意图擡高、压低与影响远百股价、造成远百股票交易活络的表象,并连续多次以高买低卖、「相对成交」、散布流言等方式非法操纵远百公司股价。 邱裕元于民国109年7月间寻求外部资金承接宝佳集团名义所出脱的大量远百公司股票,找上当时担任劳动部劳动基金运用局国内投资组组长的游迺文,游迺文刚好也希望动用宝佳集团政经影响力,让自己官位提升。 一审台北地方法院认定,宝佳集团因游迺文、唐楚烈及邱裕元违法行为的犯罪所得共计新台币5亿3879万6150元,判游迺文9年徒刑、唐楚烈及邱裕元8年徒刑,案经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