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表示,吴男明知依规定卫生所办理行政相验,每案仅得收费200元,且应由家属亲自至卫生所缴纳,不得擅自加收或变更,却藉职务之便,以主动开口或由殡葬业者转述,向家属收取每案2000至4000元不等红包费用。 起诉书指出,吴男为掩饰犯行,竟基于背信犯意,除违反前述收费规定外,甚至开立死亡证明书10份交给死者家属,致家属未依规定至芎林乡卫生所缴纳应缴的行政相验费用,造成卫生所受有应收规费损失。 新竹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吴姓主任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褫夺公权5年,获缓刑5年,向公库支付新台币250万元,已缴交的犯罪所得874万余元均没收。全案可上诉。 对此,新竹县政府卫生局通过文本表示,尊重司法判决结果,吴姓主任已于2023年10月退休,并于同年缴回卫生所损失的行政相验规费104万2200元。 卫生局指出,为避免运行行政相验再发生违失弊端,已经修订及在卫生局官网公告「新竹县行政相验申请流程」,也核定新竹县6家医疗机构配合办理行政相验业务。(编辑:谢雅竹)115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