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地检署发布新闻稿表示,廖男、陈男及蔡男3人与不详人士共谋,于去年12月7日自德国法兰克福空运84箱申报为玻璃纤维货物来台,抵台后立即遭关务署台北关发现夹藏重512.69公斤第三级毒品恺他命,立即通报调查局桃园市调查处报桃检指挥侦办。 检方表示,调查发现是由廖男承租高雄小港民宅作收货地点,蔡男负责租车,2人运输可共同获8万元报酬,陈男则指示2名少年驾车监控回报,另给付1万元至2万元报酬。 经项目小组循线追缉,于同月10日,在高雄市查获领货的廖男、蔡男,并同时查获监控的廖姓及吴姓少年,并循线追查拘提陈男到案。 检方指出,廖男、陈男及蔡男涉犯运输第三级毒品等罪嫌,所涉毒品数量庞大,若流入市面可供约170万人次施用,对社会危害重大,今天侦结起诉并移审,分别具体求处廖男及陈男10年以上徒刑,蔡男7年以上徒刑,至于2名少年共犯则由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调查。 检方考量毒品数量庞大且具危险性,已依法采样后提前销毁以降低保管风险。(编辑:陈清芳)11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