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议会今天进行大会议程,新北市政府提「新北市自助选物贩卖事业管理自治条例」修正草案,进行一读会进程时,就遭到国民党议员陈仪君、民进党议员黄淑君及无党籍议员苏泓钦等人反对。 根据修正案内容,现行自助选物贩卖店家应距国中小、高中等各级学校100公尺以上,但在夜市或楼地板面积达3000平方公尺以上百货公司、大卖场或量贩店、购物中心设置,离校距离可放宽到50公尺以上。 经发局长盛筱蓉表示,要符合修正的规定是有但书的,也就是以摊贩形式在夜市设置,或是在大卖场1、2楼以外楼层设置,使用面积在总楼地板的10%以下,且外观无自助选物贩卖招揽广告。 陈仪君表示,经发局虽曾和一些家长团体沟通,但各团体多认为应维持现行100公尺,尤其许多夜市下午4时起就开始营业,冒然开放恐再难管制,担心学生自制力不足,可能会沉迷。因此,她主张退回此案并获在场议员附议下,议长蒋根煌裁定退回此一修正案。(编辑:李淑华)11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