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地方检察署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检方接获情资,侦办北竿乡公有山坡地遭违法堆置废弃物案,今天指挥连江县警察局搜索涉嫌业者,并会同连江县政府环境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至该公有地现场开挖,发现涉嫌业者占用该公有地,并堆置土木工程与建筑废弃物。 检方认为,该公有山坡地邻近水库及海岸,涉案业者弃置行为,涉嫌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山坡保育利用条例,以及窃占公有土地罪嫌重大外,更造成环境污染,破坏生态,故将从严侦办并要求涉案业者应迅速配合连江县府恢复原状,以维护马祖地区自然环境。 连江地检署表示,涉嫌业者经主任检察官杨翊妘讯问后,考量其愿意配合调查,并主动表示愿负清除及恢复原貌责任,且无羁押之必要,故谕知以新台币20万元交保。 连江地检署通过新闻稿强调,因施工等产出的废弃物不可任意堆放,若非法提供土地堆置废弃物,或受他人之托清除、贮存、处理废弃物,都可能触犯废弃物清理法;至于占用、开发公有地或他人所有山坡地,则恐违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条例或刑法窃占罪,呼吁民众勿以身试法。(编辑:李亨山)11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