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高华谦台北11日电)监察院长被提名人陈永兴今天说,若朝野将来有共识,可修宪将五权宪法改为三权分立现代民主国家宪法,让国会有调查权和弹劾权。但在未完成修宪前,应努力提升监察院功能,提升国家清廉度与公平正义,他若能进入监察院将全力以赴,超然独立行使职权。 副总统萧美琴今天宣布,总统赖清德将提名前台湾人权促进会会长陈永兴担任监察院长并兼任国家人权委员会主委,现任监察委员王荣璋为副院长,另提名屏东城乡发展文教基金会董事长廖婉汝等27人担任监委,盼打造人民的监察院;后续仍须经立法院同意任命。 陈永兴是财团法人彭明敏文教基金会董事,他在「鲸鱼网站」以「获提名监察院长感言–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发文指出,今年5月中旬接获赖总统邀请出任监察院长,他当时倍感责任重大,不敢贸然接受,请赖总统给他一些时间考虑和祷告。 陈永兴说,他内心非常挣扎,一方面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权、照顾弱势是他终生努力目标,另一方面年纪渐长,退休后只求为主工作,从事社会公益服务,从未规划再返公职。而且监察院长必须经过国会行使同意权,以目前国会生态、朝野对立气氛,即使他有为民服务与报效国家之心,也未必能如总统所愿得以实现。 陈永兴表示,在他认知中,监察院应该就是「行公义、好怜悯」的机构,也是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单位和人权保障落实的机构,监督公务员防止腐化、保障国民人权不受侵害是监察院的天职。如果上帝旨意是要引领他在余生继续向前行,为台湾人民、社会、国家再奉献上帝给他的恩赐,上帝必与他同行。 陈永兴说,答应总统提名后,他本着终生追求公义、保障人权的信念,深深祈祷国会行使同意权时,放下朝野对立抵制,共同理性思考如何提升监察院功能,如何落实人权保障、减少冤屈。 陈永兴指出,若朝野将来有共识,可以修宪将五权宪法改为三权分立现代民主国家宪法,让国会有调查权和弹劾权,他是乐观其成。在尚未能完成修宪之前,应努力提升监察院功能,发挥监督公务员违法贪渎的作用,保障人民权益不受侵害,减少冤屈不公的司法案件,提升国家清廉度与公平正义,这是他若能进入监察院后将全力以赴的目标。 陈永兴说,他也愿意向全民承诺,监察院长是绝对超越党派利益考量的职务,他作为监察院长,一定超然独立行使职权,向国家人民负责。澄清吏治保障人权、就事论事、依法行事,绝不追求个人或任何党派利益。(编辑:翟思嘉)115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