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叶素萍 台北11日电)第6届监察委员任期将于今年7月31日届满,总统府今早发出消息通知,提名审荐小组召集人、副总统萧美琴10时将主持「监察院第7届正、副院长及监察委员被提名人介绍记者会」逐一介绍被提名人、院长被提名人致词。 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监察院设监察委员29人,并以其中1人为院长、1人为副院长,任期6年,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 监察院第6届监察委员任期115年7月31日届满,依规定,新任监察委员应于115年8月1日就职。(编辑:潘羿菁)1150611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