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曹亚沿新北10日电)陆配徐春莺涉反渗透法等罪,昨天新北地院原裁定200万元交保,并对其实施科技监控,但因电子脚镣、监控手机库存不足,改让徐春莺定期向派出所报到,新北检今天已提出抗告。 陆配徐春莺涉长期向陆方人士汇报国内政情,受指示替指定候选人站台造势,涉反渗透法等罪,去年11月被羁押禁见,今年3月起诉。 新北地方法院昨天辩论终结,合议庭裁定徐春莺新台币2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未经同意不得离开台北市及新北市。原本法院谕知实施科技监控,随后更改裁定为每周一、三、五上午前往辖区派出所报到。 新北地检署今天指出,昨天法官谕知实施科技监控后,因台湾高等检察署科技监控中心电子脚镣、监控手机库存不足,法院改裁定徐春莺定期至派出所报到。 检方指出,经向科技监控中心确认后,该中心电子脚镣、监控手机当时虽有库存不足,但已尽速调度补足,且该中心也有电子手环可供替代使用。但检方认为徐春莺交保且未实施科技监控的裁定未臻妥适,今天已提出抗告。(编辑:张铭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