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智信以林姿妙秘书名号诈财 判贪污10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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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Q: 许智信是谁?他犯了什么罪?
- A: 许智信是宜兰县政府前专员,他冒用县长林姿妙秘书的名义,以投资县府标案为幌子诈骗财物,被法院认定触犯10项贪污罪。
- Q: 这次判决的最终结果是什么?
- A: 最高法院驳回许智信的上诉,维持高等法院更一审的判决,10项贪污罪各判刑7年2月至7年10月不等,全案定谳。
- Q: 许智信诈骗的金额有多少?
- A: 根据报导,他使告诉人分别交付了新台币20万元至1280万元不等的款项。
- Q: 这起案件是许智信唯一的罪行吗?
- A: 不是。在此案定谳前,他已因另外7个非属公务员职务上的诈欺取财罪,被判处2年6个月徒刑并已入监服刑。
- Q: 他为何要进行诈骗?
- A: 报导指出,许智信因个人投资失利并积欠债务,因此设局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