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曹亚沿新北9日电)陆配徐春莺涉与中共人士往来并汇报国内政情等,依反渗透法等罪起诉。法院今天辩论终结,将在8月11日宣判,合议庭当庭裁定徐春莺2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且配戴电子脚镣。 根据新北地检署起诉书,台湾新住民发展协会理事长徐春莺涉与中共民政部海峡婚姻中心主任杨文涛、民革上海市委祖统会副主任孙宪长期往来,依2人指示替指定候选人站台造势,徐春莺另涉从事地下汇兑及诈贷,被检方依反渗透法、银行法、刑法伪造文书、诈欺取财等罪起诉。 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开庭4小时辩论终结,徐春莺依旧仅认诈贷、地下汇兑犯行,不认涉犯反渗透法与掩护孙宪来台。庭末合议庭裁定徐春莺新台币2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未经同意不得离开台北市及新北市,且应配戴电子脚镣,并在每天上午10时及晚间9时以手机在线报到。全案将于8月11日宣判。(编辑:张铭坤)11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