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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前副局长黄建荣涉恐吓债务人 一审判刑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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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 前刑事局副局长黄建荣为何被起诉?
A: 他因涉嫌恐吓一名向他借款的债务人,要求对方提前还款,并威胁若不配合将利用职权使其因诈欺罪入狱,而被台北地检署依恐吓罪嫌起诉。
Q: 黄建荣被判刑多久?
A: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依恐吓罪判处黄建荣有期徒刑7个月。
Q: 黄建荣恐吓案的背景是什么?
A: 背景是111年爆发的「88会馆」争议,黄建荣也因出入该会馆遭记过。他担心自己的放款行为会因此受到调查,才进而恐吓债务人。
Q: 这起案件的借款金额是多少?
A: 根据起诉内容,黄建荣通过友人借款给被害人新台币1000万元。
Q: 判决结果可以上诉吗?
A: 是的,根据报导,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