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谢君临、刘世怡台北8日电)为遏止毒驾悲剧,法务部今天表示,已启动刑法修正,全面提高处罚刑度,并检讨假释范围,已于5月29日召开学者专家咨询会议,并将于近日拟具修正草案,陈报行政院审查。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邀请法务部部长郑铭谦、内政部警政署副署长廖训诚等官员,就「从源头查缉到道路安全:我国毒品犯罪与毒驾防制政策」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 法务部书面报告表示,台湾毒品的分级及品项,是依据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及法务部毒品审议委员会设置要点,由法务部会同卫生福利部组成毒审会,每3个月定期检讨,必要时得举行临时会议。 根据书面报告,法务部前于民国113年11月14日召开毒审会,就依托咪酯类毒品当时的成瘾性、滥用性及社会危害性程度,决议自第三级毒品提升为第二级毒品,并于同年月27日公告生效。经公告后,除制造、运输、贩卖等行为加重刑责外,施用或持有该类毒品,也属犯罪行为而有刑事责任。 法务部认为,当前依托咪酯类毒品的扩散已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将于17日召开毒审会,就「依托咪酯」的滥用性、社会危害性及严重影响反应及判断能力等因素,审议是否提升为第一级毒品,如审议通过并经行政院公告生效,则制造、运输、贩卖「依托咪酯」者,最高可处死刑,以从源头遏阻「依托咪酯」的泛滥。 此外,为遏止毒驾悲剧一再发生,法务部表示,已启动刑法修正,将针对单纯毒驾、毒驾致死或致重伤、毒驾累犯致死或致重伤等类型,全面提高处罚刑度,并检讨修正假释范围,以发挥抗衡犯罪的功能。 法务部表示,就毒驾致死、致重伤的行为人使用的车辆,将采义务没收,即不问是否属于犯罪行为人所有,均一律没收,以吓阻并防免将车辆任意提供毒品施用者使用,全面防堵毒驾行为。为期修法周延,法务部已于5月29日召开学者专家咨询会议,并将于6月上旬拟具修正草案,陈报行政院审查。 书面报告指出,今年1月至4月,各地检署检察官侦办毒驾致死案件共11件,声押10件,具保并同限制出境、出海1件,法院准押9件。而从刑事诉讼法将不能安全驾驶罪纳入预防性羁押,经公布施行后,今年5月15日至31日止,各地检署检察官侦办毒驾案件声请预防性羁押共97件,准押61件。 书面报告表示,法务部所属的台湾高等检察署统筹六大缉毒机关通力合作,持续强化毒品查缉工作,并将目前盛行的新兴毒品列为安居缉毒项目或校园青春项目的查缉重点项目。 根据书面报告,六大缉毒机关于去年10月间至今年3月间,进行2波安居缉毒项目,将依托咪酯类毒品列为查缉重点。统计2次查缉成果,毒品嫌疑人4137人,其中制造、运输、贩卖毒品1791人,搜索1784场所,查扣各级毒品达2151.4公斤,破获制毒工厂、分装场、植栽场共216处。 其中,依托咪酯类毒品,分别查获制造、运输、贩卖计881人,占全部制贩运毒品犯罪者的49%;依托咪酯类工厂查获188处,占全部查获制毒工厂87%。(编辑:林恕晖)115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