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盘商拿越南蚵混充布袋鲜蚵 涉诈欺罪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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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Q: 这起事件的主要被告是谁?
- A: 嘉义县王姓盘商。
- Q: 被告涉嫌如何进行诈欺?
- A: 被告自2025年7月至10月,向上游订购进口越南牡蛎,混充为「布袋鲜蚵」,以每包约40元价格卖给不知情食品公司,再转售至新竹某连锁卖场,粘贴「台湾蚵仔(牡蛎)72元/包」标签贩售。
- Q: 这起案件是如何被发现的?
- A: 卫福部食药署人员于2025年9月在新竹市大型超市抽验,购买5包标示台湾产的牡蛎送验,经农业部水产试验所分析确认非台湾产而是境外牡蛎,由新竹地检署指挥调查局侦办。
- Q: 被告总共出货多少包混充牡蛎?获取多少不法金额?
- A: 总共出货1万2216包,获取不法价金51万6950元。
- Q: 被告被起诉的罪名是什么?
- A: 刑法诈欺取财罪及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之贩卖假冒食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