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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罚单与妻子口角纵火 新店男子遭声押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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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 这起纵火案发生在何时何地?
A: 6月4日下午接近2时,发生在新北市新店区新乌路二段的一处民宅。
Q: 纵火的原因是什么?
A: 51岁的陈姓男子因日前收到酒驾罚单,与妻子发生争执后,在卧室引燃物品纵火。
Q: 事件中是否有人受伤?
A: 陈男、其妻子及一名苏姓警员在过程中受伤,送医后均无生命危险。苏姓警员因使用灭火器吸入浓烟导致吸入性呛伤。
Q: 嫌犯目前的法律状态为何?
A: 陈男被依公共危险罪移送台北地检署,检察官复讯后,于6月5日上午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Q: 这起事件的主要法律罪名是什么?
A: 陈男被依《刑法》公共危险罪嫌移送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