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请经济部修改用电大户条款案 环团败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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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Q: 什么是「用电大户条款」?
- A: 经济部于2020年12月31日公告,2021年1月1日上路,规定用电5000瓩以上大户需在5年内置置10%绿电,影响约300家企业,可创造约1GW再生能源交易市场。
- Q: 环团为何提告?
- A: 绿色和平基金会等认为条款受规范企业少、疏于减碳,拖累台湾能源转型,将人民置于极端气候风险中,请求法院令经济部修订条款。
- Q: 法院判决结果为何?
- A: 最高行政法院于2024年6月4日驳回上诉,全案确定。法院认定人民对法规命令仅有提议权,无请求行政机关订定法规命令的公法上请求权。
- Q: 本案诉讼历程为何?
- A: 2021年2月3日环团提告,一审北高行驳回;抗告后最高行政法院发回更审;更一审北高行于2023年5月判决驳回;经上诉,最高行政法院于2024年6月4日驳回确定。
- Q: 此判决对台湾能源政策有何影响?
- A: 判决确认经济部制定法规命令的裁量权限,短期内「用电大户条款」内容不会因司法判决而改变,但环团仍可通过提议权持续推动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