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大队长被控收贿泄密 罪嫌不足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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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Q: 此案主要被告是谁?
- A: 时任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侦查第八大队的徐姓大队长,以及鲁姓业者、潘姓女子、刘姓员工等4人。
- Q: 徐姓大队长被指控哪些罪名?
- A: 被指控泄漏国防以外秘密、违背职务收受贿赂,包括接受博弈集团饮宴招待及日本旅游住宿交通费用。
- Q: 检察官为何决定不起诉?
- A: 检方查无徐男与博弈集团间关于侦办地点的通信软件对话纪录,也查无徐男查找吴姓民众个资的户政纪录,依「罪证有疑,唯利被告」原则认定罪嫌不足。
- Q: 不起诉处分是否为最终结果?
- A: 贪污治罪条例部分将依职权送台湾高等检察署再议,其余部分则不得再议。
- Q: 此案发生于何时?
- A: 相关行为发生于2018年7月至2019年2月间,士林地检署于2025年6月4日侦结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