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2男涉毒驾遭声押 1人请回、1人恐再犯获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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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Q: 嘉义地方法院为何驳回张姓男子的羁押声请?
- A: 法院认为全案仅有唾液快筛结果,无尿液鉴定报告,无法证明张男体内毒品代谢物浓度已达刑法标准;且无法确认采集唾液前张男是否有饮食、吸烟、嚼食槟榔等行为,唾液快筛结果有疑义。此外,张男的前科纪录距今已7年,难以认定有反复实施同一犯罪之虞。
- Q: 陈姓男子为何被裁定羁押?
- A: 法院认为陈男有多次施用毒品犯罪纪录,且每天都需要使用交通工具,可推论确有反复于施用毒品后驾车的可能性,因此裁定羁押。
- Q: 本案中警方使用了何种毒品检测方式?
- A: 警方使用唾液快筛进行毒品检测,两名嫌疑人检测结果均呈阳性反应。
- Q: 本案发生在哪些地点?
- A: 张男案件发生在嘉义县中埔乡和睦村;陈男案件发生在嘉义县太保市春珠里。
- Q: 本案的报导日期为何?
- A: 报导日期为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