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今天表示,将预告修法,保险业未来投资国外政府发行的公债与国库券,限投资等级(BBB-)以上,现阶段既有不到BBB-等级部位约新台币3744亿元,业者可继续持有并做改善,但不能再添加投资。 金管会表示,为协助保险业顺利衔接今年实施新一代清偿能力制度(Taiwan Insurance Solvency, TIS),并在确保风险可控前提下维持其资金运用策略,研议完成「保险业办理国外投资管理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后续将预告60天,最快8月底、9月上路。 金管会保险局副局长蔡火炎表示,此次有3项修正重点。第一是要求保险业未来添加投资国外政府公债与国库券,限信用评等在投资等级以上。 现行对保险业投资国外公债并无信评规定,蔡火炎指出,考量立委在财委会质询内容,加上内部评估后,国外中央政府跟企业信评还是有差异,希望引导资金到评等较好的国外政府公债,金管会经与产寿险公会开会讨论后,决定保险业未来添加投资国外政府公债与国库券,限信评要在BBB-以上(即需为投资等级)。 金管会统计至今年3月底,保险业投资国外政府公债与国库券规模达2.88兆元,不到BBB-等级的部位约占13%,换算规模约3744亿元。 蔡火炎指出,现行保险业已持有的部位,投资时都在投资等级以上,主因后续发生事件、导致被降评所致。保险业原持有未达投资等级的部位可在6个月内做改善,若6个月后仍无法调整符合法令,可另提改善计划给金管会,但并未规定限期处分。 第二,原规定保险业到海外设立特定目的公司(SPV),必须符合法定资本条件才能设置,但考量业者有强化自有资本需求才会进行海外筹资,因此放宽资本适足率标准限制,让保险业者到海外设SPV时较无障碍。 外界预期,此项新规有助于资本不足的三商美邦人寿到海外筹资。蔡火炎解释,第三,考量TIS跟过往在风险衡量及资本计算方式有所不同,但相关资本条件不太会在短期剧烈变动,为利业者平稳衔接新制,假设业者可检附相关证明文档,经金管会审核同意后,业者可以维持现行投资项目,以利资产负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