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 张荣祥 台南2日电)台南市陈姓男子今年2月在南区金华派出所前持刀攻击路人,造成2人受伤,陈男也划伤自己。台南地检署今天以杀人未遂罪嫌侦结起诉,移审台南地方法院,地院裁定羁押3个月。台南地院今天指出,陈男涉犯杀人未遂重罪及伤害罪,当时陈男随机持刀对路人胸腹部、背部行凶,并追杀其中一人到派出所,直到被警员压制,更称以为是警察就攻击,无视司法,反复展现暴力,又自陈居无定所,因此裁定自6月2日起羁押3个月,全案可抗告。警方调查,29岁陈男是当地附近养生馆员工,2月3日晚上8时许在金华派出所前方路口斑马在线,持足疗刀攻击路人李姓男子及叶姓女子,李男逃到派出所求救,陈男还尾随到派出所外,随即遭警员制伏。